2025年(夏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 张时雨
  • 日期:2025-03-03
  • 184

各位毕业生:

      2025年(夏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为方便各位毕业生提前安排毕业等相关工作, 现将此次毕业相关事项安排预告如下,请各位仔细阅读。

拟申请 2025年(夏季)学位的同学,经与导师充分沟通并经导师同意确认参加此次学位申请工作后,请在2025年3月15日前,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发送至邮箱zhangsy@ucas.ac.cn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2024320日前完成

毕业生与导师讨论文章的涉密情况,如确有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本案需求,请单独邮件联系。

二、以导师为单位分成若干答辩小组,选定答辩秘书后联系管理干部在系统中聘请并维护答辩秘书信息。(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答辩资格审核(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一)系统提交及审核

1.填写“培养指导”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无误(个人信息维护、课程(学分要求对照《附件5:2015-2016学年以来的研究生学分要求)、论文、成果(对照《附件6: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2021年11月修订)》)、“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五大版块,资源与环境硕士注意完成专业实践登记环节并完成行业导师审核);

2.学生将论文在系统中上传,由导师指导、审核以完成答辩资格审核。

(二)纸质材料提交及审核

请提交以下材料至培养干部处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1.附件7: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

2.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 件, 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务必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四、论文送审和答辩

1、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1)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3)根据三届七次校学位会的决议,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4)校部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夏季会议决定学生提前毕业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学位论文不少于5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全优。

(5)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

“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导师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和“培养管理”等系统引入。如相关信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再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

注意:学生须对本人学籍注册信息外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按钮,提交至学校,中心无修改或退回的权限。

(2)“双盲”评阅,非延迟公开论文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2025年4月3日前送出

完成学位论文格式修改、查重、答辩资格审核,培养系统已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导师同意申请此次学位的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 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 博士学位论文须至少聘请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 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硕士论文总体评价含“差”或博士论文总体评价低于60分,或有不同意答辩中心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 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8)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上传系统。

3、延迟公开论文,通过邮寄方式送审纸质版论文(2025年4月3日前送出)。

4、论文答辩2025510前完成

参照《中国科中心大学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9),选定答辩秘书,组织论文答辩,由专家填写盖章后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14)和《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附件15,2份)。

(1)答辩前准备:

答辩前,由答辩秘书将以下材料交至中心507办公室审核盖章:

  • 《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附件7,一份);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3,一式两份);
  • 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并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14,一套,根据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确定);

(2)拟定答辩时间,提前三天张贴答辩海报,答辩当天悬挂硕/博答辩横幅。

(3)提前准备ppt(硕士20分钟,博士30分钟),并打印、简单装订论文(数量与答辩考核小组专家人数相同)。

(4)答辩要求: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3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2-3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 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介绍答辩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待对答辩人进行评议时须回避。
  •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 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 答辩秘书整理答辩纪要和结果,并上传系统(信息门户-培养管理(选择“答辩秘书角色 ”)。为确保答辩结果维护正确,在“培养管理”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时,须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答辩委员会决议”页扫描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学位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按照学科、专业组织硕士、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不少于三人。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不少于五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以外的专家应当不少于二人。”从2025年夏季批次起,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学位授予单位(国科大校部及各培养单位)以外的专家应当不少于二人

(5)答辩后修改:

  • 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9),经导师审阅同意签字后将扫描件维护到系统中,导师签字的原版文件务必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并交到中心办公室存档。
  • 学生必须根据专家评审和答辩中书面和口头意见,罗列所有修改意见,逐条对专家提出的答辩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将答辩后的修改情况填报到学位系统中。

四、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5515日前完成

1、按照《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附件21)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0,一式两份),确认信息无误后,交至中心507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

2、请务必确保培养系统和学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上传论文为最终版,需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

3、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2。

环境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