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夏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 张时雨
  • 日期:2024-03-07
  • 5204

环境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夏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2024年(夏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学位办通知2024年度将不再设置秋季学位申请批次,请各位毕业生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学业和就业衔接。为方便各位毕业生提前安排毕业等相关工作, 现将此次毕业相关事项安排预告如下,请各位仔细阅读。

拟申请 2024年(夏季)学位的同学,请在2024年3月15日前,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发送至邮箱zhangsy@ucas.ac.cn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2024320前完成

    毕业生与导师讨论文章的涉密情况,如确有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求,请单独邮件联系。

二、以导师为单位分成若干答辩小组,选定答辩秘书后联系管理干部在系统中聘请并维护答辩秘书信息。(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

、填写“培养指导”系统,提交学位论文(202441前完成

  1. 毕业生填写“培养指导”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无误(个人信息维护、课程、论文、成果和实践五大版块);
  2. 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附件12),通过“论文格式检测”系统完成;
  3. 论文由导师指导审核,通过后将论文在系统中上传。
  4. 延迟公开论文提交盲审纸质版,博士5份,硕士3份。

论文送审和答辩

  1. 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1)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 须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2)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3)学生提前毕业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学位论文不少于 5 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全优。

(4)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

2盲审(双盲)制度,延迟公开论文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2024年4月10送出

(1)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须至少聘请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3)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中心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4)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8)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上传系统。

3延迟公开论文通过邮寄方式送审纸质版论文202443送出

4论文答辩(2024510前完成

 参照《中国科中心大学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9),选定答辩秘书,组织论文答辩,由专家填写盖章后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14)和《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附件15,2份)。

(1)答辩前准备:

参照附件2-3的要求,将以下材料交至中心507办公室审核盖章:

  • 《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附件7,一份);
  •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13,一式两份);
  • 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并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14,一套,根据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确定);
  • (2)拟定答辩时间,提前三天张贴答辩海报答辩当天悬挂硕/博答辩横幅

(3)提前准备ppt(硕士20 分钟,博士 30 分钟), 并打印、简单装订论文(数量与答辩考核小组专家人数相同)。

(4)答辩要求: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3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2-3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 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介绍答辩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待对答辩人进行评议时须回避。
  •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 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 答辩秘书整理答辩纪要和结果,并上传系统(信息门户-培养管理(选择“答辩秘书角色 ”)。为确保答辩结果维护正确,在“培养管理”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时,须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答辩委员会决议”页扫描件。

(5)答辩后修改:

  • 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9),经导师审阅同意签字后将扫描件维护到系统中,导师签字的原版文件务必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并交到中心办公室存档。
  • 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答辩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将答辩后的修改情况填报到学位系统中。

四、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3515日前完成)

1、按照《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附件21)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0,一式两份),确认信息无误后,交至中心507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

2、请务必确保培养系统和学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上传论文为最终版,需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

3、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2。

环境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