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夏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2024年(夏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学位办通知2024年度将不再设置秋季学位申请批次,请各位毕业生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学业和就业衔接。为方便各位毕业生提前安排毕业等相关工作, 现将此次毕业相关事项安排预告如下,请各位仔细阅读。
拟申请 2024年(夏季)学位的同学,请在2024年3月15日前,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发送至邮箱zhangsy@ucas.ac.cn。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毕业生与导师讨论文章的涉密情况,如确有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求,请单独邮件联系。
二、以导师为单位分成若干答辩小组,选定答辩秘书后联系管理干部在系统中聘请并维护答辩秘书信息。(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
三、填写“培养指导”系统,提交学位论文(2024年4月1日前完成)
四、论文送审和答辩
(1)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 须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2)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3)学生提前毕业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学位论文不少于 5 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全优。
(4)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
2、盲审(双盲)制度,非延迟公开论文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2024年4月10日前送出)。
(1)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外单位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须至少聘请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
(3)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中心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4)学生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8)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上传系统。
3、延迟公开论文,通过邮寄方式送审纸质版论文(2024年4月3日前送出)。
4、论文答辩(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
参照《中国科中心大学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9),选定答辩秘书,组织论文答辩,由专家填写盖章后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14)和《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附件15,2份)。
(1)答辩前准备:
参照附件2-3的要求,将以下材料交至中心507办公室审核盖章:
(3)提前准备ppt(硕士20 分钟,博士 30 分钟), 并打印、简单装订论文(数量与答辩考核小组专家人数相同)。
(4)答辩要求:
(5)答辩后修改:
四、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
1、按照《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附件21)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0,一式两份),确认信息无误后,交至中心507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
2、请务必确保培养系统和学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上传论文为最终版,需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
3、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2。
环境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3月7日